重磅!2021年个税汇算清缴即将开启,这些新变化你需要知道!
2022-02-11 44,725次

最近小管家收到了很多关于个税退税的咨询,看来大家都已经迫不及待了。税务总局也发布了事项公告,2021年度个税汇算时间为2022年3月1日—6月30日,那么今年较去年有哪些变化呢?

2021年汇算清缴新变化

1.同时取得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申报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但不得重复申报减除。(今年最大变化)

【解读】:这条规定利好同时有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可以有一个选择的机会,只要不重复申报减除,怎么划算怎么选

2.新增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3.新增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情形:因适用所得项目错误或者扣缴义务人未依法履行扣缴义务,造成纳税年度内少申报或者未申报综合所得的,纳税人应当依法据实办理年度汇算。

4.年度汇算需补税的纳税人,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5.新增对尚未办理申报的纳税人确定主管税务机关

6.新增预约办税服务:需要在3月1日至3月15日间办理年度汇算申报的纳税人,可在2月16日至3月15日每天的早6点至晚22点登录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进行预约。3月16日以后,无需预约即可办理。

重点关注

1.办理时间

2022年3月1日—6月30日

2.哪些人需要办理?

3.哪些人无需办理?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四)符合年度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4.汇算清缴的内容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1年已预缴税额

5.可享受哪些税前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6.办理方式

(一)自己办。通过网上税务局、手机APP、邮寄或直接到办税服务厅。

(二)单位办。及时向单位(扣缴义务人)提供本人除本单位以外的2021年度综合所得收入、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

(三)找人办。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7.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退税

(一)提供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

(二)如信息有误,更正后办理退税

(三)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可选择使用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提供的简易申报功能

(四)申请2021年度汇算退税前,需要先查看2020年是否有补税但未办理、2020年及以前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未更正或说明情况。

补税

(一)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二)年度汇算期结束后未足额补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并在其《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予以标注。

(三)申报错误,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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