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个税新玩法:是预缴!是预缴!
2018-11-08 24,764次

 

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十一条规定: 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预扣预缴办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


2019年1月1日起,工资薪金所得个税按预扣预缴的办法计算个人所得税。

那么,什么是预扣预缴呢?又如何计算呢?

01

预扣预缴计算方法

累计预扣预缴法:在每月发放工资时都要汇总之前月份的数据,运用公式直接适用全年综合所得扣缴税款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得出当月应预扣预缴的税款。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累计免税收入-累计基本减除费用-累计专项扣除-累计专项附加扣除-累计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注:累计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月*当前月份 】


举例说明

1、2019年2月份将第一次按照新税法申报个人所得税,对应的是2019年1月份实际发放的工资薪金。

 

销售人员小王2019年1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16000元,五险一金个人承担2000元,子女教育支出500元、赡养老人1000元、房贷利息1000元,专项附加扣除合计25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2000-2500=6500元

对应的税率3% ,速算扣除数0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6500*3%-0)-0 =195元

 

2、销售人员小王2019年2月取得工资、薪金所得30000元,五险一金个人承担2000元,

专项附加扣除2500元。

 

累计应纳税所得额=16000+30000-5000*2-(2500+2500)-(2000+2000)=27000元

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6000元,对应的税率为3%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27000*3%-0)-195=615元


注:工资薪金所得预缴税率表

图片1.png

02

预扣预缴和现行的按月计算个税区别

按月计算个税:

每月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应纳税所得额=每月工资收入-基本减除费用(5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举例说明

接前面例子,分月计算法下

1、2019年1月小王应纳税所得额=16000-5000-2000-2500=6500元

对应的税率3%,速算扣除数0

应交个税=6500*3%=195元

 

2、2019年2月小王应纳税所得额=30000-5000-2000-2500=20500元

对应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1410元

 

应交个税=20500*20%-1410=2690元。

 

对比:相同的收入下,2019年1月是纳税的第一个月,分月计算个税和预扣预缴法下,交纳的个税都是195元,2019年2月预扣预缴法下,交纳个税615元,而分月计算法下要交纳2690元,多交纳2075元。


由此可以看出,预扣预缴方法下,计算更为合理,对于每月工资收入不均衡的人群是有利的,不用再担心个别月份收入较高会多交个税。


注:工资薪金所得按月计算税率表

图片2.png

03

对预扣预缴的理解

1、某员工1月在A地任职,8月份辞职去B地工作,不同城市收入税务系统是否可以自动合并,预扣预缴计算方法的推行要建立强大的税务系统下。

 

2、假设按现有的个税计算方法:分月计算、按年综合汇总,对个别月份收入较高的人群来说,收入存在较大的波动,退税几乎成了必然,除了办理汇算清缴,没有其他办法。预扣预缴计算方法除了出现极端情况需要办理退税的,确实可以大大减少办理汇算清缴的几率。

 

3、如果出现“大病医疗”、“职业资格证书”这种按年在应纳税额税前扣除;“某个月的工资较低,应纳税额小于零”,比如4月份因个人原因只发了基本工资2000元,导致累计应纳税额小于累计已预交税额的,这几种情形确实需要退税的,年中暂不办理退税,在次年3月-6月的汇算清缴期间办理退税。


(个税管家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