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课堂】要是廉颇老了,尚能“饭” 该如何算工资!
2017-08-09 2,88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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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将过半,是不是又到了拿工资的时候了,看到工资与自己预想有所出入是不是挺伤感的,除了缴纳五险一金外,还有个税要缴。那么什么时候工资不需要缴税呢?按照相关规定,退休后领取的工资才能免征个人所得税。那么,退休返聘的收入是不是也无需缴税呢?提前退休获得的退休金要缴税吗?今天就来说一说。


随着中国的老龄化加剧,劳动力也将趋于老龄化。而离退休人员因为自身经验丰富、工作态度认真,而且相较年轻人用人成本较低等优势,在再就业市场上仍占有一席之地。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退休人员养老金免征个人所得税,其余的个人收入如返聘的劳务报酬、各种补贴、奖金等均应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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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个人所得税如何计算?


如果是提前退休,一般单位会给予一次性补贴,那么这个补贴要不要交税呢?按照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对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办理提前退休手续的个人,按照统一标准向提前退休工作人员支付一次性补贴,不属于免税的离退休工资收入,应按照“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


个人因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之间所属月份平均分摊计算个人所得税。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月份数


举个例子,比如小财还差两年达到退休年龄,这时候办理提前退休,单位支付一次性补贴240000元,那么用240000元除以24个月,得出10000,扣除3500的起征点,得出6500,通过查表可以得知,对应的税率为20%,速算扣除数为555:


应纳税额={〔(240000÷24)-3500〕×20%-555}×24=178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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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返聘的工资交不交个税?


一些老教师、老师傅因为其育人方法独特和手艺精湛,在退休后常常会被原单位返聘而出再次工作。那么给这些返聘人员的工资是否应代扣代缴个税?代缴的话应该是劳动报酬还是工资薪金的算法来算呢?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兼职和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收入如何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382号)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取得的收入,在减除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费用扣除标准后,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换一种说法就是单位发放的退休返聘人员的个税计算与在职职工个人所得税的计算方法相同。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文件规定:“退休人员再任职,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受雇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协议),存在长期或连续的雇用与被雇用关系;


(二)受雇人员因事假、病假、休假等原因不能正常出勤时,仍享受固定或基本工资收入;


(三)受雇人员与单位其他正式职工享受同等福利、社保、培训及其他待遇;


(四)受雇人员的职务晋升、职称评定等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组织。”


不过以下这种退休返聘是无需缴纳个税的。根据国发[1983]141号《国务院关于高级专家离休退休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和国办发[1991]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杰出高级专家暂缓离退休审批问题的通知》规定,达到离休、退休年龄,但确因工作需要,适当延长离休退休年龄的高级专家(指享受国家发放的政府特殊津贴的专家、学者),其在延长离休退休期间的工资、薪金所得,视同退休工资、离休工资免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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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上所述,如果职工退休后再任职其条件满足《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规定的,其任职工资应按‘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来源:个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