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税看点】微信中你会有“不常联系的朋友”,唯独这位“朋友”不会不联系你!
2017-08-08 2,845次

微信中你会有“不常联系的朋友”,但是这位“朋友”不会忽略你!.jpg


如今每个人的日常生活都离不开微信,出门在外、出国旅游、分享心情通通都会使用微信。有了微信,你总会加自己的朋友、家人、同学吧,还有那些你想认识的人你也会加吧,比如,老板、女神、男神.....。如此之多的微信伙伴就构成了你的朋友圈,点赞、评论、转发.......。说到微信和朋友圈,你知道最新微信的一款新功能吗?


微信中你会有“不常联系的朋友”,但是这位“朋友”不会忽略你!.jpg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这是一个让人友尽的“新功能”——筛选“不常联系好友”。我们先来看看微信此前更新的功能,它可展示最近半年、最近三天、全年的朋友圈选项,除此时间之外的你的微信朋友将不能看到朋友圈内容。你是不是遇到过一种情形,当你点开别人的朋友圈,你只能看最近三天的内容,是不是很无力、很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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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近日微信新增了一个功能,具备设置某条朋友圈的互动不再通知功能,进一步规范朋友圈社交。点进去之后可以看到,不常联系的朋友选项包括半年内无单聊、无共同小群、半年内没有回复过他(她)的朋友圈。这就意味着你很有可能收获到一张“飞机票”,从此远赴他乡,再无音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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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上,朋友圈中的确有很多人会不常联系,甚至无交流、无互动,这很正常,心中的余热消退后,联系次数也会慢慢变少。然而有一个“不常联系的朋友”即使你跟他联系,他也会主动关注你、联系你,你知道他是谁吗?相必小编不说,你们也能猜到是个人所得税,那么你们知道你们的工资所得该如何计算个税呢?


我们先来看看工资薪金所得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计算公式


对工资、薪金所得,每月减除费用3500元(如果适用附加减除费用1300元,则可每月减除费用4800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再减除税法允许在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按规定缴存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等项目金额,以其余额按七级超额累进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每月收入额-3500或4800元及允许扣除的项目金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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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举例


某事业单位职工李某2016年9月份应发工资为5600元。其中职务工资为3300元,岗位津贴1000元,职务补贴600元,岗位补贴160元,保留津贴30元,劳保费20元,城市补贴60元,水电补贴2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当月单位扣缴住房公积金82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工会会费15元。计算当月李某应纳个人所得税。


【解析】当月李某可以税前扣除的费用合计为:每月定额扣除3500元+住房公积金410元+养老保险80元+医疗保险60元+失业保险16元=4066元。


应纳税所得额为(5600-4066)=1534元,对应10%的税率。


当月应纳税款为1534×10%-105=48.4元。


中国公民李某2016年在我国境内每月工资为3000元,12月31日又一次性领取年终资金(兑现的绩效工资)24500元。请计算李某取得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解析】该笔奖金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为:


按12个月分摊后,每月的奖金=[24500-(3500-3000)]÷12=2000(元),根据工资、薪金所得七级超额累进税率的规定,适用的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分别为10%、105元。


该笔奖金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

=[24500-(3500-3000)]×10%-105

=24000×10%-105

=2295(元)



(来源:个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