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琅琊榜》开创收视狂潮后,国内电视剧愈发注重影视质量和观众的口味,在保证演片质量的同时,还会挑选符合观众“口味”的当红明星。因为在出品方看来,当红明星就是收视保证、收入保证。就在前日,由影视界“数据女王”赵丽颖主演的电视剧《楚乔传》播放量突破400亿,引领收视狂潮。2015年,她主演的《花千骨》也成为中国首部网络播放总量破200亿的电视剧,摘得当年网播冠军。
随着收视火爆、观众关注,广告、代言、出演可谓手到擒来,明星们的收入自然水涨创高,赚的盆满钵满。例如,赵丽颖为美团外卖做广告,各种商业出演。
事实上,明星除了以上收入外,他们还通过出版图书、经营餐厅、买卖股票、入股公司等多种多样的方式获得高额收入。在《武媚娘传奇》中,范冰冰既是主演又是制作人。此外,还有很多演员如林心如、赵薇、黄晓明、章子怡、吴奇隆等自己本身也是制片人。而近些年逐渐淡出荧屏的任泉,早已是娱乐圈闻名的任老板,更是凭借过人的经商头脑,拥有过亿身价。
那么高收入如此之高的明星们,他们进自己口袋的钱有多少?不同来源的收入该如何计算税率?我们一起往下看!
如今越来越多的明星通过自己设立的工作室与外方进行合作,比如范冰冰工作室,胡歌工作室.........等等。这种设立个人工作室收入,应按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缴纳个税。
明星所设立工作室所获取的收入视为生产经营所得,一般适用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如下:
对外投资获得的分红收入,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缴纳个税
越来越多的明星开始通过持股方式获得的股息、红利等收入,根据税法规定,此收入按照20%征收个人所得税。
获奖所得奖金,按照“偶然所得”缴纳个税
参加各类颁奖典礼也是明星们的日常生活之一,目前各大颁奖典礼设的奖项很多,但实际给奖金的很少。但如果真的领了奖金,也是需要纳税的。偶然所得,包括得奖、中奖,适用20%的比例税率。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从事演出、代言获取的收入,按照“劳务报酬所得”缴纳个税
像明星代言、演出获得收入,其收入肯定是很高的。根据“劳务报酬所得”规定,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税率表如下:
(来源:个税管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