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附加申报确认进入尾声了,大家都做得差不多了吧?之前不能填写的大病医疗现在也可以填写啦! 您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 2019年的信息,在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汇算清缴时扣除。 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父母一方扣除,也可分别计算扣除额。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热点问题 ▐ 问题1:纳税人父母的大病医疗支出,是否可以在纳税人税前扣除? 目前未将纳税人父母纳入大病医疗扣除范围。 ▐ 问题2:什么是大病医疗?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的医药费用支出部分。 ▐ 问题3:夫妻同时有大病医疗支出,想全部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是16万吗? 夫妻两人同时有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可以选择都在男方扣除,扣除限额分别计算,每人最高扣除限额为8万元,合计最高扣除限额为16万元。 ▐ 问题4:在私立医院就诊是否可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对于纳入医疗保障结算系统的私立医院,只要纳税人看病的支出在医保系统可以体现和归集,则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支出,可以按照规定享受大病医疗扣除。 ▐ 问题5:大病医疗专项扣除,如果超出医保范围、由个人负担超过15000元部分,实际因为买了保险,由保险公司承担了,那自己还可以申请扣除吗? 大病医疗支出的定义以金额作为界限,且仅允许就社会医疗保险管理信息系统记录的由个人负担的部分予以扣除。如果有第三方(如保险公司、社会众筹等)赔偿,也可以进行限额扣除。 ▐ 问题6:享受大病医疗专项附加扣除时,纳税人需要注意什么? 纳税人日常看病时,应当留存医药服务收费及医保报销相关票据原件(或者复印件)等资料备查,同时,可以通过医疗保障部门的医疗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查询本人上一年度医药费用情况。纳税人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填报相关信息申请退税。 ▐ 问题7:大病医疗支出中,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这种跨年度的医疗费用,如何计算扣除额?是分两个年度分别扣除吗? 纳税人年末住院,第二年年初出院,一般是在出院时才进行医疗费用的结算。纳税人申报享受大病医疗扣除,以医疗费用结算单上的结算时间为准,因此该医疗支出属于是第二年的医疗费用,到2019年结束时,如果达到大病医疗扣除的“起付线”,可以在2020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